第一百四十八章 小人物小故事【七十二】(2/4)
作品:《药骗》步调查。
曾经就有这样的案例,说是犯人强行塞给他的,其实就是同伙。只要这个路人不被人发现,能离开现场,那么贼赃也就消失了。
所以必须核实,查证,不能放过任何一个细节。
当然要查是单个作案,还是团伙,还有路人是否有案底,是否有可疑之处,是否有过跟什么人有接触,有来往等等。
因为,那个时候,可没有现在那么先进,几乎所有城市都有摄像头,监控,路上行人也多,也能做一个辅助证明。
当然了,这不是重点。
而是,那个抢包的一口咬定了,就是这个人,是,他同伙。或者他,还有别的嫌疑。
但是吧,最后证据不足,就给放了。
然而,这个案子之前,期间,或者之后,曾经有另外一起或者多起重特大案件发生。
比如是一件文件【档案】丢失案,一件文物失窃案,一件间谍案等等吧。
而这几起案件,查来查去,也抓了不少人。
但是,好像都不对。
最后怀疑,可能是贼王案件。
也就是说前面那起抢劫案件吧,就算是贼咬死了是那个人【贼王是同伙】,毕竟只是一起马路案件,还不至于把贼王判刑个五年,十年,甚至枪毙。
证据不足是有成分在里面的。
更重要的,多奇怪吧?
一般就是被冤枉的,或者路人哪怕进派出所被民警问话,只是简单的问话,都会有点紧张,或者反复说自己是无辜的,对吧?
哪怕是一个老贼,除非警察叔叔拿出铁证,赖不掉,才承认罪行的,对吧?
嗨,奇怪了。
这个贼,一进来,就说自己有罪。一问什么罪?流氓罪,偷女人东西..........省略一万字。
你说这边问抢劫呢,他那边说自己犯了流氓罪。欞魊尛裞
那也不是警察各个都草包,或者立功,随便抓人吧?
就算是前面犯罪了,现在没犯。那也不能就此把他给抓起来吧?
所以,别的不说,至少警察眼里,这个贼还算老实。而且陈述事实清楚,没有抵赖。大致经过,就是那么一回事。
也就是他在路上走,过来一人,塞给了他包,然后那人走掉了,警察来了,认包,抓人。
就是这么一个故事。
当然了,这个不是这次的事情,而是前面有的。
这次的性质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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